2、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新一轮五年普法和依法治区,切实抓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全面实施,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途径,抓好“法律进农家、进社区”、“送法进校”等载体建设。确保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法治理面达到100%。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到2005年底,全区35%以上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
3、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做好民间纠纷排查化解。
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业务经费,认真组织对释解人员的调查清理特别是重点对象的管理控制,逐人建档,实行一人一档的台帐式管理,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4、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规范业务收费和工作程序,广开社会对法律工作者进行监督的渠道;积极引导包括律师、公证员在内的法律工作者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我区的重大经济活动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律师、公证员的办案、办证质量,实现律师、公证业务的逐年稳定增长,初步形成监管有力、规范发展的法律服务市场。加强“148”和法援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148”法律服务和法援工作机构的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三比”活动,建立、完善运作有序、工作规范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推动其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工作,加强效能建设。按照省、市和区里的部署积极开展队伍教育各项活动。继续在全系统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责任状考评制度,充实和完善局机关和司法所人员的易岗交流制度。鼓励干部参加多形式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