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司法局“十一五”规划初步思路
一、发展现状
一是“四五”普法深入开展,已进入全面验收阶段,第二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全面实施,全区公民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初步实施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系列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
二是全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投入“平安延平”建设。初步建立了矛盾纠纷防控体系和排查调处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日常排查调处与全区集中排调工作相结合,并实行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加强管控,减少脱管、漏管人员。
我们还注重抓好三级排查调处网络建设。到目前,全区已建立的33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有90%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80%的司法所达到规范所标准。
三是通过开展律师队伍和法律工作者队伍教育整顿,完善“148”中心法律服务联动网络,拓展律师、公证业务,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目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基础薄弱的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特别是企业、外来人口集中地建立调委会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区域联调机制的建立有待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织工作有一定困难。三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经费缺、装备差,办公条件落后的问题。四是农村和外来人口法制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青少年法律教育有待加强。
三、今后五年工作打算及拟采取的重要工作措施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创建“平安延平”总体目标,以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为中心,全面强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努力营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
1、全面投入“平安延平”建设。围绕创建总体目标,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融入“平安延平”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快司法所和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结合中央政法专款项目三年规划的实施,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和装备,2006年底前,司法所要全面达到省、市提出的规范化建设二类所标准。要在建立企业调委会和区域联调工作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在全区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推动全区矛盾纠纷防控体系和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