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2007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支点,以建好队伍为保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为建设海西区绿色腹地中心强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强化矛排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大力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按市局要求,我区要有10个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和1000名调解员达到示范标准。要切实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通过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调解工作量化管理、信息沟通,提高调解手段的实用性和调解人员素质四个问题,达到促进机构建设、制度规范、职能发挥、经费装备保障和三大调解协作“五个促进”的目的。同时,要继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纠纷调处机制。通过抓好调解人员选配、培训,加强调解组织分类指导,整合力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二是整合力量,切实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年内组织2-3次全区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按照前期部署,落实各项责任和措施,扎实抓好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集中矛排工作。排查出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成功率要达95%以上,实现“四无”的村、社区要达70%以上。三是加强外部沟通协调机制。区局和各司法所要积极主动向区、乡镇(街道)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通报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类纠纷的防范、化解工作。
二、落实帮教措施,减少重新犯罪
一是加快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使用运行工作。1-5月份对04-06年的释解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摸底,建立完善的“一人一卡”跟踪登记管理制度,努力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二是抓好技能培训活动。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释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实用技能培训,争取今年再举办2至3次较大规模的培训活动。同时,配合市局抓好作为安置帮教基地的新生公司的各项创建工作。三是拓宽安置帮教渠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回归人员帮教及耕地、山林、住房、低保等的落实,入监所开展延伸帮教活动,努力从就业和教育两方面着手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确保我区释解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开展“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理
今年,“五五”普法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要按照省里制定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意见,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试和法制讲座,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任前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同时,继续抓好中小学生、企业经管人员、流动人口、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各乡镇、街道要按工作进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结合“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以 “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内,将对照“民主法治村”九条标准对几年来的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存在问题,总结成功经验。我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意见已经下发。各街道要积极开展试点,在年底前全面推开创建工作,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四、抓好法律“三进”,拓展法律服务
以“法律服务三进”活动为载体,做好诉讼代理、法律顾问、公证、见证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调整和规范经济社会关系中的独特作用。今年,三个律师所都要挂点一个以上的社区、一个乡镇(村)和一所学校。一是调动律师、公证人员积极性,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引导群众借助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民事关系,预防、化解纠纷。二是深化村聘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已聘村的顾问考核、评议及续聘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大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以解决律师资源不足问题。今年,力争全区70%的村聘请法律顾问,并在城区积极探索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工作,使我区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创出新特色。同时,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力争使参与面达到50%。上半年,要在区信访部门设立律师信访接待室并形成较完善的工作制度,提高接访质量和效率。三是拓展经济公证服务,为台商、外商在我区的投资兴业提供法律保障服务,同时,积极向农村延伸公证服务,努力服务“三农”,减少、化解纠纷。四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援助的申请、审核制度,畅通援助申请渠道,建立残疾人、农民工法律维权绿色通道,扩大特殊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覆盖面。今年,力争法援办案数比增15%。同时,要加强案件质量检查、经费使用等监督机制,提高援助工作质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工作衔接,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要进一步完善“148”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使社会和群众得到更便捷、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树立形象
一是切实抓好司法所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司法所建设指示精神,努力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配备副科级所长和加强人员配置上取得进展,这个问题近期将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4名司法助理员招考工作也已进行。通过努力,逐步实现每个所配备2人以上,10%的所配3人以上并在装备建设上达到“五个一”要求。年内,争取30%以上的所配备副科级所长。同时,继续争取省、市支持,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和职能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立足抓平时、抓苗头、抓行为养成强化队伍管理,巩固我们去年在这两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完善效能建设特别是司法所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抓好绩效考评工作,落实机关岗位责任制和司法所工作责任状、所长年度述职等制度。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机制,健全所、处主任管理责任及教育培训、执业监督、违规违纪惩处制度。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律师诚信档案建设。要继续加强对律师办理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跟踪掌握办案进程,确保此类案件在政治上、法律上不出偏差。公证处要进一步健全内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在2月份组织一次公证执法情况自查,为迎接部里和省厅的检查做好准备。年内,省厅将建立全省公证诚信档案,区局将配合市局做好公证当事人投诉的查处工作,按照谁承办、谁审批、谁主管,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落实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督办制度。
四是结合行风评议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同时,大力推动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党建三级联动五项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定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和主题实践活动。以“文明窗口”创建为载体,深化局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律师、公证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