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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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司法局2008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和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重点,努力为全区经济发展和“平安延平”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普治并举,法制宣传职能进一步发挥
    1、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各乡镇、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4月2日,南平市地震局、延平区地震办在樟湖镇政府举办地震知识讲座,从地震的形成、产生的灾害及地震的紧急救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讲座现场还学习了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福建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街领导受到一次良好的教育。西芹、王台、峡阳、南山、赤门、塔前等乡镇司法所配合综治部门利用集镇墟日组织公安、土地、交通、乡建、计生、林业等有关部门开展大型“法制墟日”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生法》、《森林法》和林改政策及《信访条例》等,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制作展板11块,分发答题奖品9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8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二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文化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梅山、紫云、水东、四鹤、黄墩、水南等街道司法所配合综治及辖区部门在辖区分别举办平安建设、《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计划生育法》和消防安全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广场法制宣传活动。各社区居委会也充分利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以及“两栏一室”(宣传栏、阅报栏、文化活动室)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横镇请来市地方海事局的专家,把培训办在家门口,为全镇7个渡口村15名渡工上安全课,节省了往返时间,方便了群众,受到渡工们的欢迎。洋后综治办、经委工作人员亲自到洋后松鹤公司,与企业职工座谈,向业主和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四是开展“送法进校”活动。区教育局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迎奥运为主题的“学校安全周”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通过法制讲座、安全报告会、安全宣传板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来舟镇中心小学4月21日举行了“遵守铁路交规 爱路护路从我做起”主题法制安全报告会,铁路民警向全校学生详细介绍了铁路交通安全知识和《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为12名小学生颁发聘书,聘请他们作为“爱路护路义务宣传队”队员,全体学生还在“爱路护路 从我做起”的横幅上签名。
    2、扎实抓好专题宣传活动。一是认真做好综治宣传月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我局组织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环保局、安监局、法院等部门联合在赤门乡政府所在地赤门村举办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法律书籍、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录像、计生及法律谜语互动竞猜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参加活动的村民近800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二是区司法局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在茫荡镇举办《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10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参加了讲座,给外来务工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三是积极参加 “三八”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受群众好评。
四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4月11日,我区举行了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25个行政村被授予“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二)维护稳定,法律保障职能进一步落实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居每周排查一次报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并在每月25日将排查调处情况上报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协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通报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联络员等矛排联动机制。二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今年我区在春节和 “两会”期间、奥运会前期组织了二次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在排查调处中,我们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村居、社区调委会的积极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进行全面调处,积极落实延平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十项机制。初步形成“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区”。三是倾力化解重大疑难矛盾化解。区里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落实“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办结时限”的“四定”制度;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跟踪进行排查调处,切实预防群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四是积极加强周边地区联防联调联建,促进边界和谐发展。4月16日,延平区太平镇、樟湖镇与尤溪县尤口镇、西滨镇在尤口镇召开联合创建平安乡镇联席会并签订了《周边乡镇联合创建平安乡镇协议书》。为进一步维护周边乡镇社会稳定,及时、正确、有效地化解跨区域、边界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五是协调有关部门,成立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为完善调委会网络建设,我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和延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了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国土资源人民调解小组和消委会人民调解小组,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命名全省第一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单位和示范调解员的决定》(闽司[2008]88号文),我局被命名为第一批“人民调解示范县(市、区)司法局”,夏道司法所被命名为第一批“人民调解示范乡镇(街道)司法所”,四鹤街道杨中社区调委会、西芹镇西芹村调委会、樟湖镇下坂街调委会被命名为第一批 “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调委会”,35名调解员被命名为第一批“示范人民调解员”。目前,我区已完成开展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单位名单的上报及调解员培训工作。
2、切实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一是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清理活动,摸清家低。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区于2007年2月至5月,在全区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对回归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清理、登记造册,逐人建立管理档案,一人一卡、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不断拓宽渠道,创建实体,千方百计抓安置。通过就业推荐和技能培训、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工作岗位,为他们就业牵线搭桥,或鼓励他们走个体经营之路,尽最大能力为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在安置帮教实体建设方面,我们在已有两家安置帮教基地的基础上,拟将王台镇回归人员黄荣旺的旺达制衣厂和黄家全的活性碳企业认证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目前已完成对该两家企业的调研考查工作,为其提供各项优惠政策,协调各方关系,争取认证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
3、全面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根据闽委政[2007]88号《关于批准福州市鼓楼区等20个县(市、区)为社区矫正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我区今年全面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延平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及《延平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制度,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范开展。我们还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宣传板报、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积极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意义、主要功能、基本做法和先进典型,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了解、熟悉、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三)提高质量,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区属各律师所和城区法律服务所分别与街道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定期深入各社区及学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上法制课。同时,13个社区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探索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新途径做了积极尝试。二是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学习、财务、办案收费提成及收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完善,运作机制和执业行为更加规范。全区法律服务所联帐会计制度得到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发展。三是拓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通过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协调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扩大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三是规范村聘法律顾问工作,今年共有158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区行政村的65.1%。法律顾问工作台帐、日常管理、考评监督等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落实。为预防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民法制观念、增强村干部依法治村意识、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完善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抓效能、行风建设,促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机关效能、政务公开及政风行风评议建设等各项制度,切实抓好“服务发展最佳股室”创建活动和基层所站效能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和行业作风。通过民主测评,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2007年度延平区“服务发展最佳股室”,夏道司法所被评为 “服务发展最佳所站”,有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2、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政治和业务素养。在全系统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制定活动计划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5月23日,我局组织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演讲比赛,12名司法行政人员参加了演讲,推动我局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全面深入开展。
3、切实推进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们注重抓好党员管理教育,积极开展党建创建各项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认真开好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同时,积极开展与下派村的“互动联动,一体运作”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4、大力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通过多种途径,从多方面入手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司法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区属二家律师所、第二公证处分别与基层司法所结对子,帮助司法所建设,改善了工作条件和办公设施,有力的推动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继续开展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要切实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通过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调解工作量化管理、信息沟通,调解手段实用性和调解人员素质四个问题,达到促进机构建设、制度规范、职能发挥、经费装备保障和“三大调解”协作配合、“五个促进”的目的。同时,要继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学习建阳黄坑镇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模式,不断深化试点工作,力争在全区推广,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二是整合力量,切实做好纠纷化解工作。要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于北京奥运会、国庆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各为期一个月的全区性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并把排查出未调处的纠纷及时归类、分流、督促有关部门调处,切实做到对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排查出的民间纠纷调节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要达95%以上,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要达70%以上。三是加强外部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边界联调的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跨县市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类纠纷的防范、化解工作。
(二)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一是加快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运行使用工作。二是抓好技能培训活动。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释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实用技能培训,争取下半年再举办1至2次较大规模的培训活动。同时,配合做好回归人员黄荣旺的旺达制衣厂和黄家全的活性碳企业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的认证工作。三是拓宽安置帮教渠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回归人员帮教及耕地、山林、住房、低保等的落实,入监所开展延伸帮教活动,努力从就业和教育两方面着手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确保我区释解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切实做到组织机构到位、意见方案到位、人员力量到位、调查摸底到位、管理教育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确保试点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加大与监所、公检法等单位的协调力度,组建好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健全落实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 三)开展“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理
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期中迎检工作,区依法治区办要加大软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省、市“五五”普法期中验收。同时,继续抓好中小学生、企业经管人员、流动人口、农民、库区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内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奥运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要坚持“普治结合”,既要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更要重视解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执业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年底,将对照“民主法治村”九条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存在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各街道要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开创建工作,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四)提高质量,拓展法律服务
以“法律服务三进”活动为载体,做好诉讼代理、法律顾问、公证、见证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调整和规范经济社会关系中的独特作用。区属公证处及三个律师所要分别与一个司法所结成对子并挂点一个以上的社区、一个乡镇(村)和一所学校;每个法律服务所要为民办一至二件实事,切实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一是调动律师、公证人员积极性,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引导群众借助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民事关系,预防、化解纠纷。二是深化村聘法律顾问工作。做好续聘及考核、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大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以解决律师资源不足问题。今年,力争全区70%的村聘请法律顾问,并在城区继续开展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工作,使我区村居(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创出新特色。同时,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力争使参与面达到50%。律师信访接待工作要形成较完善的工作制度,提高接访质量和效率。三是拓展涉外公证服务,为台商、外商在我区的投资兴业提供法律保障。同时,积极向农村延伸公证服务,努力服务“三农”,减少、化解纠纷。四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三比”活动,兑现“三必”承诺。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完善援助的申请、审核制度,畅通援助渠道,完善残疾人、农民工法律维权绿色通道,扩大特殊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覆盖面。今年,力争法援办案数比增15%。同时,要加强案件质量检查、经费使用的监督,提高援助工作质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工作衔接,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要进一步完善“148”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使社会和群众得到更便捷、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树立形象
一是切实抓好司法所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精神,努力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配备副科级所长和加强人员配置上取得进展。通过努力,逐步实现每个所配备2人以上,10%的所配3人以上并在装备建设上达到“五个一”要求。年内,争取60%以上的所配备副科级所长。同时,继续争取省、市支持,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和职能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立足抓平时、抓苗头、强化队伍管理,完善效能建设特别是司法所效能各项制度建设,抓好绩效考评工作,落实机关岗位责任制和司法所工作责任状、所长年度述职等制度。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自律机制,健全所、处主任管理责任及教育培训、执业监督、违规违纪惩处制度。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律师诚信档案建设。要继续加强对律师办理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跟踪掌握办案进程,确保此类案件在政治上、法律上不出偏差。公证处要进一步健全内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一次公证执法情况自查,建立完善公证诚信档案,按照谁承办、谁审批、谁主管,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落实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督办制度。四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岗位练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同时,大力推动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党建三级联动五项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定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深入开展争先创优等主题实践活动。要以“文明窗口”创建为载体,深化局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律师、公证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延平区司法局
2008年6月18日

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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