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南 平 市 延 平 区 司 法 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黄金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599-88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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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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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司法局
关于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0日至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第75号《公告》、福建省司法厅第1号《公告》,现就南平市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我市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并当场发放准考证主证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在6月11日至6月25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出含有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二)现场确认时间:7月5日至20日。报名人员须提供网上预报名的序号,在上述期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南平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地址:南平马坑路218号),咨询电话:8620908。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我市的人员以及驻我市的军队现役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二)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应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
   (三)在我市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我市的人员应提交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驻我市的军队现役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南平市司法局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交纳报名费200元,并进行现场摄像当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福建省司法厅复审合格后,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中国普法网或福建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南平市司法局
                              二00八年六月九日